Thursday, October 26, 2006

真係想賣飛咩?

前天Post在這兒有關Sakamoto那篇文章,其實是將會出在我工作那家離誌的文章。後有(上面的)編輯看到,認為“一本私營的雜誌,唔容許有編輯賣廣告”。吓?我賣廣告?我真的會在文章中賣廣告,要人家上來我公司買那兩張票?

我強調,我那篇文章只想點出澳門文化局與香港New Vision的分別,澳門那邊的是一個免費的演唱會,場地的選擇也非常好。看過澳門那場,香港那兩場就算買了票也不想去看,所以才會題為“有票出讓”。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覺得我會將兩將飛放在雜誌上賣。

有同事覺得我的文筆不夠Playful,她看完都覺得我想賣飛!可能我的文筆真不夠好,引起大家誤會真的有點過意不去。我以後也不會開這種玩笑,沒有幽默感的人,看什麼都不會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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